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培养老员工的组织纪律性,促进老员工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的各项学习活动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每学期开学时,员工应先到校财务处交纳规定费用,按规定的时间持员工证到员工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。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,必须办理请假手续,否则以旷课论处。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二、员工上课、实习、军训、社会实践、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、活动等都实行考勤制度。因故不能参加者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否则以旷课论处。正常上课时间,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算,实习、社会实践、军训每天按8学时计算;属于其它缺勤(如旷操、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),一次缺勤不足2学时以2学时计,超过2学时以实际学时计。
三、员工请假期满必须找班主任及员工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,否则以旷课论处。
四、员工考勤工作,由任课教师、班主任、班长、班级学习委员、纪律委员协同进行,班主任、班长对员工考勤工作全面负责,任课教师对自己任课员工进行考勤。
五、对旷课、假满未归或经常迟到、早退的员工,班主任、班干部应给予帮助和教育,督促其及时改正。对旷课并离校一天以上的员工,班长必须向班主任、学院员工办汇报,由学院员工办向学院有关部门汇报。
六、员工请假的手续与审批权限:
1、员工在校期间因病、因事请假者,必须事先提交《员工请销假审批表》(在学院主页下载)并附有关证明材料;除急病或紧急情况外,不得事后补假。
2、员工假期结束后,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,必须以书面(信函、传真等)向院领导请假,返校后凭当地医疗机构或家长的证明销假;
3、正常学习期间,请假一天以内者,必须由班主任签署意见;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者,经班主任签署意见,由员工办公室领导审批;请假一周以上者,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,经经理批准,并备案。
4、员工外出实习、实践期间的请销假由带队老师负责;
5、员工参加学校各种文体比赛及活动,不能照常上课的,由主办部门出具请假证明,并协调办理请假手续;
6、考试期间不准请事假,对重、急病者需有校医校的证明,并由主管教学院领导审核控制;被批准者还需在学院教务部办理缓考手续。
七、违反以上考勤规定者,学院将根据《yl23411永利员工违纪处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给予相应处分。
八、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在院员工工作办公室。
九、本制度自 2009年 11月 1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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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0月29日